后来,我们辗转了解得知,原来努尔族人的传统观念认为,一个家庭,人丁兴旺、子孙满堂,才是家族强盛的标志。因此,为了达到这一目的,除了正常的男婚女嫁外,同时还允许女人“娶妻”。不过,并非所有的女人都有资格“娶妻”。法律严格规定,她必须具备特殊条件才能享有此权:即必须是不能生育且又离了婚的人;或是因种种意外事故而成了家中惟一的幸存者。
这样,大伙才把她看成是“男人”,可以“娶妻”。这种“丈夫”除性别与男人不同外,在家中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与真正的丈夫是一样的。她“娶妻”的目的也是为了繁衍后代,以便后继有人。但是这样的“同性”家庭怎么达到这一目的呢 在生育方面,努尔族人不太介意血缘关系。
因此,她要邀请一位男性亲属与她的妻子生儿育女。也就是说,她是“名义丈夫”,而其妻所生子女都是“婚外情”的结晶。虽是“私生子”,但孩子们都取她的姓,并称其为“爸爸”。这样后代就名正言顺地纳入“父系”门庭之中,以延续“香火”。孩子们也都像尊重男性父亲那样尊重她,因为她是这个越来越大的家庭的主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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