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有效期至少6个月的护照;
2. 去秘鲁的45天之内往返机票;
3.中方派出公司或企业的派遣函,并经当地公证处公证。该封派遣函应包括派出企业或公司的电话、传真、电子邮箱、个人任职期限、职务和此行详细商务目的;
4. 秘鲁接待公司或机构的邀请信原件,应注明将和中国企业会谈的具体内容。该封信函应包括秘鲁企业的电话,传真和电子邮箱;
5、 提供秘鲁外交部给秘鲁驻华使馆的D.G.C.电文号或批文。
工 作 日:等使馆通知
请留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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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所申请的签证是否可以成功,取决于相关国家使领馆签证官的直接审核结果;若最终发生拒签状况,申请人应自然接受此结果,同时放弃追究本公司任何责任的权利。
"所需工作日"为使馆签发签证时,正常情况下的处理时间;若遇特殊原因如假期、使馆内部人员调整、签证打印机故障等,则有可能会产生延迟出签的情况;对申请人根据签证预计日期提示,而进行的后续旅程安排所造成的可能经济损失,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有关签证资料上公布的签证有效期和停留天数,仅做参考而非任何法定承诺,一切均以签证官签发的签证内容,为唯一依据。